提高维权意识 弘扬法制精神——我校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为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大学生法制观念,营造法治氛围,3月15日下午,我校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由民进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消费者协会主办,山东京同律师事务所、民进新普京888.3app支部、新普京888.3app团委联合承办,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协办。本次活动旨在唤醒大学生网络消费时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建设文明和谐校园,营造安全、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民进山东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志成,山东省消协法律支持中心主任刘斌、“3•15”普法宣传律师代表、山东省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宏亮、民进新普京888.3app支部李志香主委出席了本次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主要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消费者*本途径、维权重要信息与证据、维权时间要点、网络购物维权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宣传。活动由张宏亮副主任主持,刘斌主任进行了讲话,李志香主委介绍了本活动的相关情况,郭永代表到现场参加“3•15”普法宣传活动的律师发言。刘斌主任首先对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了祝贺并对新普京888.3app的同学们在互联网消费教育指导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在讲话中说,本次活动是省消协消费维权普法宣传“五进”工作的一个良好开端。随着大学生与市场的关系日益密切,尤其是伴随大学生网络购物的广泛流行,各种消费纠纷特别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校园内营造绿色的消费环境,青年学生们学会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必要性日益显现,普及网络消费法律知识、提高师生维权意识势在必行。
活动现场设置了2017年3•15消费者保护普法宣传主题展板,陈志成主任启动了消费维权签名主题行动。现场布置了大型法律咨询台,山东省消协法律支持中心刘斌、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张宏亮律师、山东京同律师事务所郭永、孟令山律师对同学们在网上购物安全、网上购物的付款方式如何选择、网购买到假货怎样维权、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法律疑问进行解答。
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们积极组织展开分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专栏、悬挂横幅等系列宣传活动,并向来往的同学们讲解相关知识。通过律师的现场答疑,同学们还了解到“消费之后要向店员索要发票作为维权重要证据;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能轻易泄露个人信息;要坚持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的原则”等知识,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同学们纷纷在签名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以表示自己对直接合法权益保护的决心。并表示今后将一定会自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网络消费警惕性和维权意识。
本次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弘扬了法制精神,提高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动了我校“和谐校园”的建设。 (团委 李海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