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
5月19日下午,文学院党总支在1号教学楼B305文学院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题学习,学院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学习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于江主持。
学习中于江首先传达学校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会议内容和《关于印发<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齐鲁新普京党字〔2020〕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了党委书记王玉华对《规定》学习贯彻落实提出的明确要求,领学了《规定》的全部内容,重点学习了第二章第七条11项及第八条的内容。通过学习,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对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进一步阐释和具体化,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规定》的颁布,对于强化学校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学院党总支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于江强调指出,要严格按照王玉华书记提出的“学”、“查”、“做”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自查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化自我革命,发扬斗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查找短板弱项,列出查摆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坚持效果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活动中还对学院党总支及教工和学生党支部的学习及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撰稿:于江 摄影:王书敏 编辑:李莉 编审:辛源)